山南市公安局组织开展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宣传活动
今天是4月15日,
是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何为“4.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?
2015年7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,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: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提到国家安全,
很多人会联想间谍、特工、战争等,
觉得离自己太遥远。
实际上,“国家安全”早已不限于
“保卫国家不受侵略”的意思,
而拓展到了经济、社会、生态环境、
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......
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。
在这个特殊的日子,
市局普法办(法制支队)组织市局相关部门,
在百日街路口举行4•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。
让大家近距离的感受,
“国家安全”的重要性!
活动现场,市局相关部门紧紧围绕“4·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的活动主题,并结合各自业务特点,精心准备宣传资料,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。活动采取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品、现场法律咨询及展板展示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《宪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反间谍法》、《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、禁毒知识及相关防盗、防诈骗知识。
据统计,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,近千余名群众参加,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,宣传品400余个,宣传展板50余块。通过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宣传,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,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建设的责任感与使命感,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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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槐少卜
审核:次 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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